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2024-06-13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事业单位

2024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88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结合首次确认参加面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6月12日(周三)中午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lchbjzp@163.com。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考生XXX(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XXX处XXX岗位面试”字样。

(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如参加面试者放弃面试资格,则自动按照分数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并扫描或拍照,于2024年6月12日(周三)中午12:00前发送至lchbjzp@163.com邮箱。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2024年6月14日(周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复印件将由我单位留存。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对学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3)。

(四)考生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

(五)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以下所列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5)或劳动合同(派遣协议);

2.与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相对应的银行工资流水或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

有多个社会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满足岗位要求所需的历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六)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周五)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进行。其中,报考一三二处、一三三处、五三七、一五〇处、九七四处岗位的考生上午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一三四处、九三四处、四五七处、八七〇处、二十七处岗位的考生下午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3号国储大厦一层。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4年6月15日(周六)全天进行,上午8:30正式开始。上午7:30前,考生需持身份证到达考点门口,在面试考点工作人员引领下到候考室凭身份证签到,并入闱予以封闭管理。上午8:10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3号国储大厦三层。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体检

我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并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后果自负。

(三)考生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联系方式:0311-89251523(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样式)

4.考生基本信息表(样表)

5.工作经历证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2024年6月11日

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4-06/11/content_2819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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