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 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应急管理部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确认面试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5月17日(星期五)12:00前,发送邮件至yjglbgbyc@163.com邮箱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1.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司局XX职位面试”,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函扫描件(PDF格式,需本人手写签名,详见附件2)和资格复审材料(具体要求见下文)。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确认函中注明。逾期未发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邮件标题统一为“XXX自愿放弃参加XX司局XX职位面试”,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PDF格式,需本人手写签名,详见附件3)。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安排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制成1个扫描件(PDF格式)发送邮件至yjglbgbyc@163.com邮箱。
(一)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学生证或者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4)。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经历的,还需在上述材料中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5)。确有困难的可推迟至考察前提供。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确有困难的可推迟至考察前提供。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第(一)至(六)项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在第(一)份材料中填写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者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材料,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填写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的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四、面试安排
(一)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统一面试和用人司局深度测评地点均在北京西郊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二)现场资格复审。请所有考生于5月22日(星期三)14:30到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2层第三会议室,持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心理素质测评。所有考生参加。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三)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统一面试。所有考生参加。根据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分别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为5月23日(星期四)全天,请考生于上午7:40前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2层第八会议室)。上午8:0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用人司局深度测评。所有考生参加。时间为5月24日(星期五),请所有考生于上午7:40前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2层第八会议室)。上午8:0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统一面试成绩(结构化小组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35%+用人司局深度测评成绩×15%。
五、考察和体检安排
(一)考察。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根据考生面试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统一面试成绩×70%+用人司局深度测评成绩×30%,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考察。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进入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检。体检由我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费用由我部承担。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当日上午需保持空腹(怀孕考生务必于面试前告知我部)。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参加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需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结束后归还。未按规定将相关电子通讯设备上交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联系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如通讯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010-83933748、83933749。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4.报名登记表
5.报名推荐表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2024年5月14日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08cf2b049018f770a557202b7&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