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芜湖市弋江区春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2024-04-08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网

芜湖市弋江区2024年春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4〕19号)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弋江区2024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芜湖市弋江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芜湖市弋江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芜湖市弋江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芜湖市弋江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芜湖市弋江区的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芜湖市弋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市弋江区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芜湖市弋江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19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芜湖市弋江区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至6月28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芜湖市弋江区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在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统一选择“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确认点统一选择“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核验通过则无需在线上确认材料中提交相应证书证明的PDF。

(二)体检

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医院体检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1。

体检安排在两个时间段进行,4月8日至4月19日为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6月17日至6月28日为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

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3),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或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指定医院统一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粘贴照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

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体检合格报告当次有效。

(三)线上确认

为方便群众办事,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原来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现改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第一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24日17时,第二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时。

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对网上申报和线上确认材料进行统一集中审核,审核时间为第一批次4月22日至4月24日17:00,第二批次7月3日至7月5日17:00。该时间段内请考生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审核状态为“未做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未做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500Kb:

1.须按如下规定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4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盖章的学籍证明。

(4)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验核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

4.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5.须上传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告将在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网站发布,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芜湖市内免费,芜湖市外到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附件1:芜湖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联系方式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0553-5739236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0553-2872919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

0553-2676060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0553-3909072

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0553-5960502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芜湖市镜湖区冰冻街8号(国防楼隔壁)

0553-2162198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来源:https://www.yjq.gov.cn/openness/public/6605871/39184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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