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2-29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招录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隆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经报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同意,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辅警人员与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保山智合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招考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仅限男性,招录后交由隆阳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统一分配使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3日—2006年2月23日);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7.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勤务辅警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8.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标准对数视力不低于4.9);

9.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10.熟悉图像侦查、情报分析研判、警犬、系统维护、医学、化学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专业技术的报考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或特长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含疑似吸毒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纪委督察通报、处理过的;

5.个人存在征信连续3次逾期或者总逾期6次以上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接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全天。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新雨社区派出所门卫室)

(三)报名材料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张;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小一寸白色底版证件照片3张、二寸白色底版照片2张;

5.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报告明细(详细版);

8.《隆阳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9.政审表(尿液检测证明,政审表上需证明本人及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派出所审查意见必须写清楚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四)资格审查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身高、视力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考试(由分局统一组织考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60%)

考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总分70分):《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面试总分100分。

(三)体能测试

参照《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两项平均分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结果。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拥护党的领导,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

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所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分类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一)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为:级别工资15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

(二)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晋升一个级别增加一级级别工资50元。

(三)表现优异担任协理员职务的10名警务辅助人员,每人每月增加(补贴)职务工资700元。

(四)特殊岗位津贴:每人每月800元。

(五)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逐年增加绩效工资300元。

(六)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为所有警务辅助人员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人:孔警官 13908757277(微信同号)

杨警官 18887557978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

2024年2月2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Z4PM0bs2tuu2ZJ7oKFM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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