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24-02-26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

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批准,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协助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人。

岗位:交通运输执法及后勤保障服务,详见《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交通运输执法相关工作;

2.具有文山州内户籍,在西畴县城区有固定住所,年满18至40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明显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能适应交通运输执法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4. 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及安排。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政法学院类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

2.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持有D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三)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3. 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 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

5.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个人品德差,有不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和其他影响重大社会公德记录的;

8.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其他不适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助管理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协管员人均工资总额不高于4500元/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五项法定社会保险+绩效(包含:工作业绩、工作岗位、考勤、出差、加班)。聘用单位为协管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法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4日;

工作日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一楼业务大厅。

4.报名流程:报名人提交报名表、本人相关证件、证明。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学历提供)等材料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在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czw.gov.cn/)自行下载或到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现场填写);

(5)符合优先聘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负责报名人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考核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二)考核

考核方式:笔试加面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及格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考核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根据计划招聘的人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政审。

(三)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提交《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政审表》和本人征信报告,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参照《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出现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等情形,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进入体检。

(四)体检

通过政审的拟聘用人员须到文山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政审合格后递补进入体检。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聘人员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在合格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重新续签聘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考试详情、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将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名人。报名人须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报名人原因无法联系、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报名人需根据报考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因信息、证明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诉。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从严处理。

(四)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的进行加试。

(五)本公告由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及举报电话:0876-7622352。

附件:1.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2.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3.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政审表

4.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

附件1文山州交通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文山州交通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文山州交通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政审表.docx

附件4文山州交通执法支队西畴大队协助管理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畴大队

2024年2月26日

来源:https://www.xczw.gov.cn/zfxxgk/fdzdgknr/wgjy/content_3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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