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市富民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通知
2023-12-01来源:富民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

关于2024年度富民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80号)要求,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3、14、20、21日举行。现将富民点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云人社发〔2023〕30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 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关于印发〈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疫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的通知》(云组通〔2020〕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以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类别的考试。

(五)2024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七)除首次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外,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须提交本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 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 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九)取得省级合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符合其他相应报名条件,经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报名参加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 。

二、报名管理

(一)考试报名

考生可在2023年12月1日—14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信息确认

1.新生报考。完成网上预报名后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 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富民点进行现场确认。

2.历史考生(2023年未通过考生,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已自动确认,不用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

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码如与上一年度(2023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3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滚动管理。

三、现场确认时间

富民点: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黎昌路黎阳大厦14楼卫生健康局(1417室)医政科,咨询电话:66043563。

五、缴费标准

收缴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卫人发〔2019〕37号)规定收取考试费用,每人每科7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逾期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4月1日—21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富民县报名点只接收富民县卫健局直属及富民县本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二)根据富民点时间进行确认,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广大考生及时确认。

(三)各位考生请及时关注昆明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

附件: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材料目录

2.昆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在岗证明

3.新冠肺炎期间一线工作证明材料(模板)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qJqaaRW-daoZMglUbLg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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