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检察系统
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资格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之规定,现将昆明市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检察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是“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公布的报考昆明市检察系统非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首轮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6日(星期四 9: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一号楼北门(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
四、资格复审内容及要求
1.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带齐相关材料代替资格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里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须提交自行放弃声明,由招录单位做好相关记录。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签订《云南省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
2.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笔试准考证(2份)、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考职位所需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现场签署《2023年云南省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 承诺书》,录用前对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验。国民教育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3.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云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
5.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6.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个人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如发现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登陆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昆明党的组织建设网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认真阅读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面试及后续的考录工作,将通过昆明党的组织建设网(http://zzb.km.gov.cn/)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kunming.jcy.gov.cn/)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
咨询电话: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办公室
0871-66057029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3日
来源:http://www.kunming.jcy.gov.cn/jcxw/202304/t20230403_40759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