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公告
2023-03-30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丽江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公布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相关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丽江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监狱、戒毒系统)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报考丽江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7:45前到丽江市体育场(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东60米)集中参加体能测评。

温馨提示:为确保顺利完成体能测评,请各位考生在体能测评前注意健康饮食、保证充足睡眠。体能测评当天着适宜运动服装鞋袜,备好适量食物和饮用水等物品。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询。资格复审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级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7日(星期五)8:00—20: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丽江市公安机关岗位的考生(含县区岗位),到丽江市公安局(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西路110号市公安局421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32211。

2.报考丽江市审计系统岗位的考生(含县区岗位),到丽江市审计局(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44号市审计局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22465。

3.报考丽江市法检系统的非检察官助理、非法官助理岗位的考生(含县区岗位),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196号市法院综合审判楼一楼)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62603。

4.报考古城区的考生,到中共古城区委组织部(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442号区委政府行政办公区区委二楼)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00568。

5.报考玉龙县的考生,到中共玉龙县委组织部(地址:丽江市玉龙县行政办公区县委五楼)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198056。

6.报考永胜县的考生,到中共永胜县委组织部(地址: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文明南路40号县政府大院内智慧党建大数据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6526449。

7.报考华坪县的考生,到中共华坪县委组织部(地址: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东路13号县政府大院内县委五楼)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6123376。

8.报考宁蒗县的考生,到中共宁蒗县委组织部(地址:丽江市宁蒗县大兴镇万格路65号县委大院县委组织部一楼)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88-5529699。

(四)资格复审材料和程序

1.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请提前准备)

①本人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③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即可)。2023年毕业的请填写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表格,其余人员填写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的表格,未就业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综合评价由党组织所在村(社区)填写。

④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资格复审合格盖章后1份报考者持有,1份留存审核单位。

⑤档案存放证明。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⑥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现场签订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⑦户口簿。报考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民族要求岗位的,需要考生携带户口簿原件用于验证。

⑧报考服务基层计划人员职位:特岗教师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各县区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退役士兵须提供相关退役证明材料。

⑨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须提供当选聘书(任职文件)。

⑩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所需证明材料请考生对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云南省2023年 录用招考简章》《云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一)》。相关文件、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所有资格复审的证明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1份彩色复印件,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写上日期,按手印。

2.审核程序。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已经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是对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内容。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复审结论认定为不合格。

2.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报考者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3.报考招考简章中“生源或户籍要求”栏明确限制到“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岗位以及“民族要求”栏要求“少数民族”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非丽江市生源或户籍人员,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县(区)的岗位,其户籍需属2023年1月底将迁移至丽江市或相应县(区),且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丽江市或相应县(区)。

4.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报考者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招录环节出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者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告。请各位报考者及时关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ljhrss.lijiang.gov.cn)、丽江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30日

来源:http://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1886/202303/a3ffc736a14f42deb2e96923ed9530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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