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2023-03-18来源:昆明市人社局网站

2023年昆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一、如何查询招聘各环节信息?

昆明市 2023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笔试成绩公示、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等招聘 信 息 均 在 昆 明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官 网(http://rsj.km.gov.cn)上发布。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部门官网上发布或以其他适当方式通知。

二、招聘公告发布后《岗位信息表》还会变化吗?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 9:00 正式报名前,《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计划数不会有变化,但其余部分可能会根据岗位条件变动作出细微调整,调整部分将会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查看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名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的,以及免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的,将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

三、报名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 了解拟报考岗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2.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请各位报考人关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动态,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3. 为防止报考失误,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考指南》,熟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

4.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不对报名者的报名信息进行维护,请报考人员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如实填报,填报不真实或填报错误的,资格审查将无法通过。

5.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

四、报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报考人员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9:00 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在首页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免笔试岗位无需缴费,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五、报考岗位调剂是什么?

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名人数不低于 1:3 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人员,可在2023 年 4 月 19 日 9:00—18:00,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视为改报成功。报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参加调剂的人员,报名费将在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请保持原缴费渠道能正常使用。

六、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若在报名开始之日(指 2023 年 3 月 28 日)前辞去公职或与原就职的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可以报考。

七、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 2023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 2023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例如在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士或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毕业证书报考,以此类推。

八、2023 年的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3 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专门招聘2023 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未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九、非全日制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各招聘单位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所以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十、持有党校、军校等部门颁发的学历、专业、结业等证书,是否可以报考?

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在招聘学历范围内。

十一、职业院校毕业生是否能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中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十二、不得报考人员中,“参加各类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录(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如何理解?

这类人员指除了参加本次招聘外,还参加了其他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虽还未正式入编入职,但目前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或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十三、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主要是什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 夫妻关系;

2.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 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十四、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年龄为 35 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 1987 年 3 月28 日以后出生)人员,符合一般招聘岗位的报考年龄规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82 年 3 月 28 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 50周岁(1972 年 3 月 28 日以后出生)。

十五、2023 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何要求?

招聘报名时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般应在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时或最迟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若因非个人原因的特殊情况(个人原因如挂科延迟毕业、个人征信问题、违纪等除外)不能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证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招聘单位将延时办理聘用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十六、毕业时间如何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十七、所学专业由什么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考生报名时,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指毕业证书),只能以其中一份学历证书作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的统一依据,不能交叉使用。“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予以证明,与学位证书无关。由于每一份学历证书都明确标识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等内容,资格复审阶段审核单位将对与学历有关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验(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的填写必须符合真实情况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一份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信息,同时须保持前后一致,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 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十八、报名时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请考生自行查询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公告中提供的专业目录链接仅供参考。

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连接词互换,多或少一个“学”字,专业前后有“专业”两字差别,教育部发布专业目录明确更名、合并前后的专业可视为同一专业。

若岗位只限制了学科门类“X 学”,则此学科门类下的所有学科均符合岗位要求;如果表述有“等相关专业”,则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通过人工审核判定所提交的专业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如果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专业目录仅设置了本科专业目录,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专业通过人工审核对比本科专业进行审核确定。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或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而对专业限制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电话联系,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

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可以选择任意一种从属专业报名, 但提交报考申请时请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从属专业选择所学专业。

十九、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何认定?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时,除需提供《昆明市 2023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进行查询认证。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通过人工审核判定所提交的专业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十、硕士研究生专业不符合岗位条件但本科专业符合要求的,能否以本科学历报考?

若硕士研究生专业不符合岗位条件但本科专业符合的,可以以本科学历及专业报考,但考生在报名时须以本科学历及专业信息填写,并按本科学历人员参加考试。其他学历层次有类似情况的,以此类推。

二十一、《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如何理解?

专业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水平等级的体现,设为初级、中级、高级(又分设副高级、正高级)。专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可通过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单位)、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取得(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或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所发放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会计师、经济师等)。部分行业通过职称制度与职(执)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取得职业(或执业)资格可视同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如参加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初级);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初级);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初级);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初级)】。

若岗位既限制了专业,又限制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满足方可报考。

二十二、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提交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包括:

1.年满 18 周岁后在国有企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对于具有服务基层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曾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已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曾在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州市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帮助工作的经历和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十三、有的岗位为何会有民族和户籍的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单设岗位招聘当地户籍少数民族。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允许定向招聘本地区生源。

二十四、报名时的“是否满足岗位其他招聘条件”是何含义?

若岗位中有其他招聘条件时,考生应仔细阅读并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如果符合需点击确认符合选项后完成后续报名操作,并能够确保在后续资格复审中能提供相应招聘条件的证明文件。

二十五、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二十六、招聘过程中需要提交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有哪些?

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招聘过程中均需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复审。

二十七、报名后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退费吗?

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缴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二十八、考生对自己网络报名填报的信息要负什么责任?

网络报名基于考生诚信的前提下开展,故首先认定考生填报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为保证其真实性,招聘公告规定了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随时取消考生的应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所以请报考人员一定要认真检查自己填报的信息,否则可能被视为不诚信,并被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在笔试后组织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交与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二十九、报名资格审核如何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方式进行。系统审核年龄、学历等信息,专业实行人工审核。若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为“不限”,则全程进行系统审核。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或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而对专业限制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电话联系,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

人工审核中不排除误审的情况,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并服从招聘单位按照公告事项进行处理。

三十、如果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能否再报考其他岗位?

如果在报名结束前审查反馈报考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如果临近报名结束前报名的,有可能因报考申请未能审查或者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三十一、报名成功后,还可再报考其他岗位吗?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可再

报考其他岗位。

三十二、对笔试开考比例有什么限制?

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 1:3 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三十三、哪些岗位可以降低开考比例限制?

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十四、哪类人才属于高层次人才?

根据《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精神,本次公告中高层次人才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以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博士、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高级技师。

三十五、哪类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

相关行业部门已明确属于急需紧缺的专业。例如《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中确定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等为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专业。

三十六、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 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 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 类)、中小学教师类(D 类)和医疗卫生类(E 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 90 分钟,满分为 150 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50。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特点选择相应类别。

三十七、笔试考试报名费是多少?

本次考试的笔试考试报名费用为 50 元/科,两科共计 100 元。

三十八、何种情况能办理报名费减免及办理流程?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申请减免报名费的报考人员实行先缴费后退费。请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先进行缴费,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 17:00 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交材料时,请务必在材料空白位置用手写方式注明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

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报名费。

申请减免报名费并已经缴纳报名费的报考人员,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请保持原缴费渠道能正常使用。

三十九、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预计 6 月 2 日后公布,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组织部门工作进度确定),报考人员可关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笔试成绩。

四十、笔试成绩公布后,能否申请查分?

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查疑:

1. 参加笔试但无笔试成绩被标注为零分、缺考的人员;

2. 参加笔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符合查疑情形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四十一、资格复审人选如何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各岗位的成绩排名。岗位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相对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列排名将影响后续排名,例如,有两人并列第 1 名,则不再有第 2 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 3 名。

根据《岗位信息表》中确定的招聘岗位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数 1:3 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持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个人自愿放弃需提交个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请放弃的考生配合做好相关材料的提交。

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也将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并确保提交的联系方式没有改变。

四十二、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2023 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十三、怎样对待中央直属企业评审及外省考试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等中初级职称证书,以及计算机软件初中高级职称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不用进行资格确认。外省或中央直属企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由招聘单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协助确认。

四十四、毕业证或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应当到发证部门进行补办,若确实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相关学籍信息。

职称资格证书遗失的,携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报名表到原颁证部门补办。

四十五、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四十六、面试的开考比例如何确定?

免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 1:3 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组织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即为面试人员。

四十七、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公告中发布,或同时由招聘单位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也可从《岗位信息表》中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四十八、如何知晓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由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事项,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面试公告,考生也可直接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四十九、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聘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1:1 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在招聘单位所列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士兵,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报考,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报考,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五十、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一般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筹负责组织。

五十一、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五十二、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特别是对新招聘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击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五十三、关于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有哪些处理方式?

1.《刑法》对于考试作弊的新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聘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将报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来源:https://rsj.km.gov.cn/c/2023-03-17/47019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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