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加分问题之二
2009-04-30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村官考试加分怎么加?还要填表吗?什么时候填呀?

回复:笔试加分人员的判定标准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

(2)曾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3)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笔试成绩加2分。

以上3项加分可以累加,但每一项里的小项不得累加。加分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一周后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加分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选聘办)在组织考察前进行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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