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昆明市石林县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09-14来源:昆明教育人才网

石林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石林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石林县并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居住在石林县,并持有石林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

4.驻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居住在石林县辖区内的港澳台居民可在石林县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昆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县申请人相同。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条件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试认定。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附件4)要求,申请人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9:00—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注:下半年仅限满足条件的社会申请人报名。

(二)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截止,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小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4日9:00-11:30和14:00—17:00。

地址: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窗口B17。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按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准备样式详见附件2):

(一)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彩色白底,纸质相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申请参加免试认定,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该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认定一次。此类人员在我机构认定时需满足本公告第一条所规定的“申请对象”要求。

昆明市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的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师资格的提供不低于二级甲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申请人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后,体检结论签署“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附件3)原件。有关事项为: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云南省体检办法详见附件4)。

(2)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ⅰ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ⅱ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ⅲ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七)户籍在石林县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石林县户籍但持有石林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

(八)注意事项:1.前行现场确认时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码,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间隔1米以上,请注意时间安排。2.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必须手写签字和按手印)及相关证件图片必须确保清晰完整。

五、申请认定程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报→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确认→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石林县教育体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可于相应网址下载。

(四)联系电话:0871-66035305

附件: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附件2: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样式.docx

附件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4: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docx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0日

来源:https://www.kmjyrc.com/cms/document/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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