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12-10-11来源:焦作市解放区政府门户网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 招聘岗位

(一) 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是依法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综合性质量检验机构,隶属于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

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次招聘技术人员3名,其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名,硕士研究生学历1名,专业为食品、化学、生物,年龄3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 鹤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是依法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隶属于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

鹤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名,专业为焊接,硕士研究生学历1名,专业为化工机械,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对口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 鹤壁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是依法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隶属于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

鹤壁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名,硕士研究生学历1名,专业为机械制造、电子、电气,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

2. 热爱质检事业和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 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能够胜任工作;

4. 符合各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组织机构

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过程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监督等工作。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 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信息在鹤壁市人民政府、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和公示。发布时间从2012年10月12日至 10月 22日。其他公布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在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发布。

(二) 报名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3张。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以传真方式或邮寄方式报名的需要提交《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上述证件的传真件或复印件。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可在2012年 10月 12日至 10月 22日期间进行报名。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南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四楼人员招聘办公室。邮编:458030,报名传真:0392-6688298.

联系人:

1. 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叶松(15003926236)、赵楠。联系电话:0392-6688296,邮箱:hbjyzx3368200@126.com。

2. 鹤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秦新翠(15903923618)。联系电话:0392-6688310,邮箱:hbsgjs@126.com。

3. 鹤壁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杨法奇(13939292253)。联系电话:0392-6688319,邮箱:hbtjs@126.com。

(三) 资格审查

各应聘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网上公示和电话通知应聘者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 准考证的领取

准考证由考生在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并粘贴一寸免冠照片,或由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

(五) 考试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由各招聘专业岗位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根据拟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参加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招聘考生的面试包含实际操作考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门出具学历认证报告证书原件到各应聘单位进行面试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应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六) 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员等额数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其他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 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八) 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 聘用

1.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局人事处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河南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由鹤壁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2.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3.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以上三个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研究生学历2000元、本科学历1600元,工程师职称2500元。试用期满后,享受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缴纳规定比例的有关保险费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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