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2012年冬季征兵政策公告
2012-10-10来源:二七门户网

1、时间安排

我区今冬征兵工作从10月11日起开始接受适龄青年应征报名;11月1日开始体检;11月15日前完成体检;11月30日前完成政审走访;12月8日前完成定兵公示;12月10日组织被装发放、新兵起运;12月底前完成新兵运送任务。

2、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的学生。

3、征集年龄

征集的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征集的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4、身体条件

身高,普通兵男青年162厘米以上,女青年160厘米以上,其他条件兵按有关要求执行。

视力,陆勤岗位高中文化程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包括在校生)文化程度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其他条件兵按有关要求执行。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为身高(厘米)减去110。

5、大学生优惠政策

为鼓励更多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对大学生入伍给予以下优惠政策。一是高学历青年优先征集。对大学生报名参军,区征兵办将开辟“绿色通道”,在体检结束前,随到随报随体检。体检政审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二是大学毕业生按非农业户口征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全部按非农业户口征集,入伍时发给非农业《入伍通知书》。三是在校大学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国家拟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伍复学后进行学费资助。

6、经济补偿

优待金,按城乡同酬原则,义务兵每年可领取不低于郑州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优待金。四类以上艰苦地区和潜艇、潜水兵是上述标准的1.5倍。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是第一个条件的2.5倍。

退役金,选择自谋职业城镇义务兵退役后可领取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的3倍退役金;农村退伍义务兵可领取郑州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退役金。

退伍费,按部队现行标准由服役所在部队发放。

7、咨询监督

为方便广大应征青年、家长及社会各界,及时咨询了解政策规定,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监督,公开咨询监督电话为:68186819 68186159

二七区征兵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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