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22-03-19来源: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网站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

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云南省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招生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了组织好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考试形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评价方式: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20分。

2.中职毕业生评价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中职毕业生高职单招满分分值400分。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试(测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学校选定“超星学习通”为此次“网络远程考试”的平台。具体考试(测试)流程和操作指南详见学校网站(www.ynqfzyxy.cn)招生网公告。

(一)文化素质成绩评价

1.普通高中考生。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满分220分,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组成,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量化等第分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

2.“三校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考生。

评价方式:网络远程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3日9:00-11: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地点:考生自行选择安全、安静、网络信号稳定的独立房间中独立作答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满分200分(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各科考试大纲详见《2022年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成绩评价

评价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3月25日9:00-18: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长:10分钟

面试地点:考生自行选择安全、安静、网络信号稳定的独立房间中独立作答

测试内容。主要考核认知情况、心理素质、时事政治、理解与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等与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相关的基本素质,详见《2022年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大纲》。

面试考核环节由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组抽取的专家负责。

三、网络远程考试(面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系统及设备要求

1.考试系统:超星“学习通”考试系统

2.考试必备设备

(1)智能手机

请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最新“学习通”版本,安卓系统请下载5.0.3版本,IOS手机请下载5.0.4版本;前置摄像头、后置摄像头要求能正常使用。

(2)网络要求

网络带宽不低于10Mbps,同时建议考生准备备用网络,如使用4G流量等。

(3)其它要求

本次考试需要进行人脸识别监控和屏幕抓拍,系统需要开启您的摄像头,请您确认同意。

本次考试系统将截取您的屏幕上显示的所有内容,屏幕抓拍只应用于考试监考,不会获取其他信息,请您确认同意。

网络远程考试操作详见《远程考试系统操作手册》(见学校官网)。

(二)面试系统及设备要求

1.面试系统:腾讯会议

2.面试必备设备: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请考生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上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并熟悉腾讯会议的使用方法。

网络远程面试流程见学校官网。

(三)模拟考试

1.参加对象:“三校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考生。

2.考试时间:3月22日9:00-24:00,在以上时段任意时间参加模拟考试均可。

3.考试地点:考生自行选择安全、安静、网络信号稳定的独立房间中独立作答

四、考试纪律

(一)坚持科学严谨、确保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使用人脸识别、远程在线监考、考试过程抓拍、远程开启直播等形式全流程监控以及考后监控记录核查等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考试实行全程监控、人脸识别登录、随机抓拍、网上监考、切屏监控、防复制粘贴等防作弊措施。

(二)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应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并知悉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主办方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终止考试、取消成绩等。

1.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

2.作答空间内出现除考生外的无关人员、或通过他人协助进行作答的情况;

3.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墨镜、帽子,或用其它方式遮挡面部,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或离座、故意偏离摄像范围等逃避监考的行为;

4.考试全程考生需确保耳部轮廓清晰可见,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

5.考试期间翻看书籍、资料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作弊的行为;

6.抄录、传播试题内容,或通过图片、视频记录考试过程的行为;

7.考试过程中有与考试无关的行为,包括吃零食、躺卧、自行离席休息等;

8.除以上列举的、任何疑似违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都可能致使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生成绩复查

如考生对公示成绩有异议,须在三日内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复查申请,电话:0871-65166794

来源:http://www.ynqfzyxy.cn/view/qfzyxypc/7/547/view/5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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