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金华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9-29来源:金华人才网

金华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浙江省首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紧密型附属医院。因医院病房扩建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所学专业 年龄 专业资格要求 工作年限要求
检验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 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检验技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在三级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至2012年10月1日止,下同)。
药剂 1 药学 具有药师及以上职称
康复治疗师 1 康复治疗学 具有康复治疗技师及以上职称
医学影像科(医师) 2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具有近2周年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或开放床位达100张及以上民营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超声诊疗科 (医师)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须取得超声医学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ICU (医师) 2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儿科(医师) 3
妇产科(医师) 3
骨科(医师) 2
肾内科(医师) 2
急诊科(医师) 2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须取得急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麻醉科(医师) 1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须取得麻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护理(含助产) 8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或助产 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具有在二级医院或开放床位达100张及以上的民营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1.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现在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开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事业编制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金华市人才市场(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2楼)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实践技能考试、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实践技能考试20%、面试20%记入总成绩。

1、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12-2013年版),写作。

2、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4日。

4、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在该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查询。

四、体检、考核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电话:人事科0579-82308553

金华市人民医院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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