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沧市凤庆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1-11-19来源: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凤庆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凤山镇社区管理和服务,提升城市社区服务精准化、治理精细化水平,经中共凤庆县委、凤庆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凤山镇4个社区共招聘社区工作者16名,其中:社区党务工作者岗8名(男性4名、女性4名),社区综合服务岗8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凤庆县户籍,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8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6.报考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有犯罪前科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3年以来在村(社区)任职期间被责令辞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者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4.不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强边固防相关规定的,存在组织、参与、协助偷渡行为的。

5.涉及宗教势力,组织、实施或者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者组织煽动群众上访的。

7.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大操大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8.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未整改的,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

9.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每月应发工资4150元;绩效工资:根据年终考核情况一次性核发,具体标准参照《中共凤庆县委组织部 凤庆县财政局 凤庆县民政局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凤组发〔2019〕39号)文件执行;五险一金:由凤山镇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部分从受聘人员应发薪酬待遇中进行扣缴。同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可按照职业等级,每月给予200元(初级)、400元(中级)的职业津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地点:凤庆县民政局(3—21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原件及健康码(绿码)复印件(1份),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含电子版),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完成报名。报考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2.同一人不能重复申报多个岗位,报名时每位报考人员只填报“社区党务工作者岗”、“社区综合服务岗”,不具体报到社区。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报考“社区党务工作者岗”的可选择自愿调配,若报考“社区综合服务岗”人员不足或报考“社区综合服务岗”人员的笔试成绩未能达到合格分数线要求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社区党务工作者岗”选择自愿调配的报考人员中进行调配。

3.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附同意证明一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凤庆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做好学历和身份现场初审。报名结束后,11月25日至30日由凤庆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行考试。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若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此岗位是否开考或者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开考岗位的考生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30日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凤庆县第一中学。

3.笔试试题包括时事政治、基层党建知识、社区工作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常识判断、文字理解与表达、职业愿景等内容,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

4.考场分布于2021年12月3日在凤庆县第一中学门口进行公布,考生在县民政局3—2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绿码、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及黑色碳素笔和2B铅笔。

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5分政策加分。

7.笔试综合成绩确定:笔试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政策加分组成。

8.成绩于2021年12月5日在县民政局及凤山镇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与笔试综合成绩1:2的比例确定。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两项之和为该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将取消体检和拟聘用资格。对不能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可以进行再次复检,复检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均符合聘用条件的,将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录用

经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选岗,并由凤山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2月15日前完成聘用手续。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凤山镇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若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期间考核评估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合同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聘期届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咨询电话:4216706。

附:1.凤庆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表(表格下载)附件1.凤庆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表.docx

2.凤庆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表格下载)附件2.凤庆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凤庆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

凤庆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表
序号 社区名称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数 社区党务工作者岗 社区综合服务岗
小计 小计
1 凤山社区 4 2 1 1 2 1 1
2 东城社区 4 2 1 1 2 1 1
3 文明社区 4 2 1 1 2 1 1
4 龙泉社区 4 2 1 1 2 1 1
合计 16 8 4 4 8 4 4

来源:http://www.ynfq.gov.cn/fqxrmzf/zwgk77/tzgg30/83351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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