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2名,主要协助开展司法行政日常工作。公开招聘的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陇川县司法局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司法行政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要求具有陇川籍常住户口;
6.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从事过法律服务工作或有相关经验者(提供相关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面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陇川县司法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8日。
2.报名地点:陇川县司法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及《陇川县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自行从陇川县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与整个测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2.面试:按照招聘条件符合资格审查者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由陇川县司法局对被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思维反应、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进行面试。
(四)聘用
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陇川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陇川县司法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陇川县司法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3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具体以当年人社局核算为准);食宿自理。
四、其他事项
(一)公正透明,严肃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具体详情请致电或到陇川县司法局办公室咨询。县司法局联系人:孟瑶7172947 18988240616
[附件:陇川县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dhlc.gov.cn/sfj/Web/_F0_0_4RKTWWP46FB04471F2B2412BA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