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简章
根据《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雇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雇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1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岗位表》通过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uetd.gov.cn)首页上方“2021年雇员招聘专栏”、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和新疆人才网(http://www.xjhr.com/)发布。
(二)报名
报名、打印准考证工作均通过线下进行。
报名时间:8月9日—8月11日,每日10:30-13:00 15:30-18:00;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校园路107号北大新疆科技园二楼212会议室;
考生需填写《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需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和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在“智慧健康乌鲁木齐”公众号查询到的同等有效),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考生不聚集,除核验身份时摘口罩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劳务派遣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需写明入职时间、所在单位及岗位类别)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汇总单。
报考人员根据专业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在“智慧健康乌鲁木齐”公众号查询到的同等有效),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考生不聚集,除核验身份时摘口罩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公共管理服务职业应该具备的一般能力和素质。考试科目为国家通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开区(头屯河区)的临聘、公益性岗位等非在编人员给予加分,在岗满一年的加2分,在岗满两年的加4分,加分不超过5分(在职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加分按最高标准只进行一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因个人原因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四)资格审查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审核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应带有二维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学历认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到并取消资格后,根据面试入闱人员规定的比例,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5名考官组成面试小组。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比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方式以公安系统审查、原工作单位考察政审为主,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分配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雇员招聘计划统一制定分配方案。由人才派遣机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雇员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8月9日—8月11日,每日10:30—13:00;15:30—18:00。
(二)笔试
准考证发放、笔试及公布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面试、总成绩公布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3:30;15:30—18:30):
0991-3757772、3792164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18:30):0991—3780212
1.《2021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雇员招聘岗位表》
2.《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审核表》
来源:http://220.171.92.52/web/newsShow.do?newsid=9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