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市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二)
2021-08-06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网

2021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二)

根据《2021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依据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现将202102503等岗位资格复审缺额人员进行等额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202室(地址: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 ,联系电话:0566- 5292981)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1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报考人员已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提供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需委托人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2021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二)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5日

2021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二).xlsx

文章来源:http://www.dongzhi.gov.cn/News/show/507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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