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工程技术学校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21-07-30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次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㈠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均为百分制)的方式进行。

1、试讲: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基本素养。根据所报专业,采取同专业同题试讲的方式,按抽签顺序依次封闭备课1小时后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教材或课题及教案纸均由学校统一提供。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水平、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㈡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要求

1、时间:2021年8月9日(周一)。考生应于2021年8月9日上午7:30前到学校一号实训楼报到,考生根据当日现场抽签的顺序和时间进行专业测试,逾时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安徽工程技术学校一号实训楼4楼,分别设立专业测试考场、候考室、备课室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3、要求:考生须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㈢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情况,设立1个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㈣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由试讲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考前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情况监测,在参加专业测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测试(考前14日内从境外回国人员,没有核酸及血清检测合格报告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如上级防控部门有最新要求,则以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与监督下,按照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3650532

监督电话:0557-3650551

附件: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测 综合 总分
3000109 2134300602418 84.5 104 188.5
3000111 3134301103030 103.5 104.5 208
3134301103026 83.5 78.5 162
3000112 2134300602422 85.5 97 182.5
3000114 2134300602516 105 111 216
2134300602510 100 105.5 205.5
2134300602427 103 88 191
2134300602426 79.5 98.5 178
2134300602506 68 103 171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2020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73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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