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沧市镇康县选聘部分教育体育系统人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2021-07-13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选聘部分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告

为拓宽渠道择优选拔干部,不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干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20〕19 号)、《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选聘部分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相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共开展选聘2个岗位6人,其中:选聘男性岗位1个3人,选聘女性岗位1个3人。分别实行大岗位选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岗。

三、选聘范围

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以工代技人员除外)。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在32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的。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状况能适应选聘岗位要求。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人岗相适,具有选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乡镇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特岗教师3年)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在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与选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7月。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方式由本人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选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板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考比例。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缩减选聘名额。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1.笔试。测试报考人员应该了解掌握的相关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相关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2021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在镇康县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笔试。报名审核通过后一并领取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后续选聘环节。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按职位选聘人数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

2.考察。体检合格,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党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和要求,对人选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严把廉洁自律关。调审选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问题,就有关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

(四)确定人选及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和岗位适应等情况,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选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聘调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选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三)选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县纪委监委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6630132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6632829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6630901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6630174

附件:1-1《镇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选聘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docx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来源:http://www.ynzk.gov.cn/zhenkan/szxw/tzgg43/75534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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