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池州市石台县招聘中学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21-07-12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网

2021年度石台县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1年度石台县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公告》规定,现就2021年度石台县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石台县贡溪路1号,乘101路公交车至教体局站下即可)。

四、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书面承诺等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复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公告。

6、每人须递交2寸近期彩照2张(办理面试通知书)。

(二)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标准为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后,由县教体局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按照要求自觉做好招聘期间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五)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公告将在石台县政府网发布,请考生按要求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66-6027685

附件1:2021年度石台县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疫情防控须知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1:2021年度石台县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25.5 KB】

附件2:疫情防控须知 .doc【23 KB】

文章来源:http://www.ahshitai.gov.cn/News/show/502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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