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1-07-11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东莞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东莞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事项进行公布。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21年7月22日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三、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材料

根据报考指南第16点,以下入围面试的考生需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材料:

(1)考生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考入围面试的,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复审时未取得职称等资格证书原件,需在面试前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请有关考生于面试前两个工作日提交上述材料扫描件至招聘单位,面试当天携带原件参加面试,以便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复核。未按规定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材料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防疫工作要求

请入围面试考生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粤省事”小程序—“粤康码”—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注意事项

见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最迟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面试当天上午7:45(下午13:45)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在面试考点内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五、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六、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七、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九、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gkmlpt/content/3/3563/post_3563548.html#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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