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二次招聘面试及试讲成绩与试工安排公告
2021-06-23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网站

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面试及试讲成绩与试工(含试工考核)安排的公告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已完成面试及试讲工作,面试及试讲成绩与入闱试工(含试工考核)考生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试工(含试工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试工(含试工考核),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须在2021年6月23日(含)至2021年7月9日(含)内完成试工(含试工考核),具体试工起止时间由考生报考学院(部门)自行安排。

二、根据有关规定,进入试工环节的考生在参加试工前须自行前往任意一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四日内有效,考生凭有效期内检测报告(阴性)参加试工。

三、试工报到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纸质版报名材料(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1/202105/7ed70d116fcf491c9c922e80d07dd694.shtml)。

四、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含试工考核)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五、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相应考核环节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人方式

李老师、樊老师 联系电话:0991-2110072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及试讲成绩与入闱试工(含试工考核)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22日

来源:https://www.xjmu.edu.cn/info/1061/93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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