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党政管理人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5-27来源: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2名党政管理人员(硕士研究生)公告

在人文鼎盛、风光旖旎的粤东滨海新城汕尾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孕育着一所根植于海陆丰革命老区的市属专科层次高职院校---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她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占地面积约700亩(其中410亩为新校区待建用地),设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了43个专业,拥有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汕尾市创新工业设计研究院和汕尾市海洋产业研究院,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汕创新创业基地、人才驿站。学校秉持“厚德笃学、求真尚能”的校训,全力推进“扩容、提质、强服务”和“双高”院校建设工作,诚邀国内外有志之士,加入汕职,共筑伟业。

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现面向国内外招聘2名党政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其中应往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工作经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年龄要求30周(含)岁以下。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合同制党政管理人员需求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5)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8)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含自考)的毕业生。

(9)现役军人。

三、薪酬待遇

1.按照合同聘任方式引进,执行学校在编人员同职级薪酬待遇(同工同酬),实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试用期。

2.学校将为其购买社保,并享受学校工会会员的相关福利。

3.根据工作考核情况择优竞聘纳入员额制管理,并享受《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相关补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学校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邮箱地址:swzyrsc@163.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党政管理人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2)《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党政管理人员(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表》(附件3)。

(3)《应聘人员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4)。

(4)其它应聘材料:

严格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到一个文档(word或PDF格式)

个人简历。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扫描件)(正反面)。

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与考核

1.应聘者提供个人材料,并附个人基本情况和业绩情况材料。

2.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推荐拟聘人选。

4.学校审批确定。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八、心理测试

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心理测试。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wp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660-3394959

附件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党政管理人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党政管理人员(硕士研究生)审核表.xls

附件4应聘人员诚信报名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www.swvtc.cn/ht/tzgg/2021/0524/1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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