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1-05-20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选调公务员5名。其中一级或二级主任科员1名;三级或四级主任科员1名,一级科员3名。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相当层次职务职级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

2.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符合具体选调职位的资格要求,其中: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是指全日制学历、学位及专业。

4.现有职务(职级)达到或高于选调职位的职级。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职级公务员须已完成职级套转。

7.存在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如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期限: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料:①《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③本人《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④任职文件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有关材料可直接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zcqwzzbbgs@gz.gov.cn,邮件名称需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核。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初审,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通知其参加笔试;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予以解释。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占相应职位选调人数的1:3及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将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职位的选调人数。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四)笔试。笔试采用封闭式考试,由本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出题和阅卷的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对象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六)资格复审和面谈。面试前,由本单位对符合面试条件人选的学历、专业、年龄、公务员身份、职务职级等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安排面谈。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现职务职级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选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七)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由本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出题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当天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

(八)体检。面试次日组织体检。按职位选调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则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的考察对象。

(九)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查,考察对象人选需提供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廉政审查材料和信访举报核查情况、个人现实表现材料等。根据考察情况,经部务会研究,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本单位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选调资格。若无法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的,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如需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则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经考察合格,将拟选调人选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适合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如需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则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符合选调要求的,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十二)任职。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任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考务工作,并承担选调所需经费。

(四)如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程序,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本次选调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均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提供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本次选调有关规定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9142。

(七)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20-32829196。

附件:

1.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2.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3.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gwyzk/content/post_7290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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