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05-13来源:榕城区人民政府网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适应榕城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维护交通秩序、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考试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到市公安局榕城分局下属机构岗位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部分岗位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21年5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C人员要求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维修电工四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8.报考岗位H人员要求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英语四级以上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大楼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信息采集表》要求,在“相片粘贴处”粘贴报考人员本人大1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相片4张。报名当天,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信息采集表》等资料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有: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包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并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上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内容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姓名、日期。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现场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印章。考生凭盖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印章的《报名登记表》,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大楼二楼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和申论等。

(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待定。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辅警岗位设置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对象,报考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对象。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标准: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米跑 ≤5′20" ≤5′45"
纵跳摸高 ≥255厘米

女子组标准:

项目 标准
800米跑 ≤5′20"
纵跳摸高 ≥220厘米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和体检。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只组织一场,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

(三)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采取达标制,达标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视为面试成绩不达标,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2.面试结束后,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结果。

九、体检

按照招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考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十、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考察政审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签订5年劳动合同。被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

十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含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由榕城区财政统一保障,具体以榕城区财政核发为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招聘的报考者在公告发布后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应持“健康码”和“行程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报名等有关辅警招聘环节;各招聘环节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各招聘环节前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各招聘环节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招聘;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

十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在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和体检等环节,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疫措施。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辅警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信息采集表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

附件3.doc

文章来源:http://www.jyrongcheng.gov.cn/sy/zjzc/zcyw/content/post_543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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