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宏州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1-05-12来源: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网站

德宏州检察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为确保德宏州检察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工作方案》,现将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上午

二、面试地点

德宏州委党校教学楼(芒市南蚌路30号)

三、面试方式及最低分数控制线

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要求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相互抗辩时间为13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其他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面试流程

(一)报到

1.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面试当天7:30-8:00,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德宏州委党校教学楼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及承诺书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2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报到时扫描“云南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均显示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进入普通考场参加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普通考场参加面试;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普通考场参加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则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报到后进入备用候考室候考,并启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与核酸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二)候考

考生报到后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考生身份,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候考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抽签

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按组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号。

(四)面试

考生佩戴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场进行面试。

(五)成绩公布

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即考生面试完毕,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后一名考生面试完毕,前一名考生返回考场听取本人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内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扣5分。

(三)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随身携带的资料、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带入候考室、考场。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或亲属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5分;也不得透露具体岗位信息(如某县某乡某岗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2分。

(五)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六)面试时,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答、记录或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七)考生在候考室、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八)参加面试人员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

(九)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提醒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凡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德宏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德宏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来源:http://www.dehong.jcy.gov.cn/jwgk/202105/t20210512_32401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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