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雅安市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试资格审查公告
2021-05-12来源:雅安人事考试网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雅安市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雅安市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服务(工作)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优秀工人农民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事业编制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优秀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截至2021年2月24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在职的任职证明材料。担任“已退出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职文件和任职已满2年、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6.优秀工人须提供我省境内各类注册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满5年的工作证明材料;对于在我省境内注册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注册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注册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须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岗位工作,并注明该岗位为生产经营一线,同时提供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务工单位发放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优秀农民须提供由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须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具体从事何工种或从事何生产经营项目。农闲外出务工的,要出具务工单位证明材料并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从事何工种。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聘用文件、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须注明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且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1份。服务期已满的报考对象可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特岗教师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书面证明材料。

9.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于2021年2月24日前退出现役的证明材料,我省户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非我省户籍的须提供在我省服役的证明材料。本市户籍或在我市服役的退役军人须提供在2021年2月24日前退出现役的证明材料,我市户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非我市户籍的须提供在我市服役的证明材料。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书面证明材料。

10.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组织选派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人员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的证明材料:

(1)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须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持续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我市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可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注意事项

1.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该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下午18:00。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3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资格审查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应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以上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咨询。咨询电话:0835-2223661。

附件:雅安市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雅安市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7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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