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江市古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5-08来源: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古城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古城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的要求、《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丽江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现将古城区2021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1.户籍在古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古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区外户籍人员(暂住证无效)。

3.在古城区范围内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2021年7月毕业的学生)。

4.持有丽江市古城区公安机关签发且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古城区申请认定;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丽江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并在古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材料与本区申请人相同。

5.驻古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及古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中心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古城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申请参加免试认定,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该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认定一次。

(六)免试认定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春季:2021年5月20日9:00至6月18日12: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不开放网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秋季:2021年9月10日9:00至9月30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3.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古城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021届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属地认定机构与毕业生所在学校协商确定。

1.社会人员、往届毕业生申请人,认定时间:5月20日至6月4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过后不再认定)确认地点:古城区教师发展中心(大研街道北门社区文庙巷12号——上海新纪元学校往东50米)。

2.应届毕业生认定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8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周末休息),确认地点:云南大学文化旅游学院。

3.丽江师专应届毕业生请于2021年6月10日—6月18日(工作日)到丽江师专教学楼225进行现场确认。

4.联系电话:电话0888—5128299

联 系 人:和老师 (13578372047)和老师13688773944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明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表

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2),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体检必须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医院内体检,其他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有效期为半年。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核验,无需现场提供材料。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古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纸质个人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

2.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网上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时,要注意逻辑关系,

(1)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段不能重复(互相包含)填写。

例如:某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错误填法):

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在XXXX学校就读大专,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在XXXX单位实习(或工作)。

学习和工作经历至少要填写两个阶段。

(2)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未能在网报时验证的,须提供相关验证报告。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普通话未能验证的,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分验证”中,下载打印普通话合格证。

(3)承诺书、照片要保证清晰。

存在上述错误,一律不予通过。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证将在省厅教育部门发放教师资格证后10天内。

五、其他事宜

(一)未尽事宜咨询古城区教师发展中心(电话:0888-5128299,手机:13578372047、13688773944),并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jgucheng.gov.cn/),我们将在网站里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8日

来源:http://www.ljgucheng.gov.cn/ljgc/c100065/202105/557fb873605d4e849adc233a4215c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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