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科学灵活的用人机制,满足办学规模扩大和专业设置增加后对教师的实际需求。从学校办学特点和所开设专业及学科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报经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8个,招聘名额8名。其中,德育教师1名,旅游专业教师1名,法制教育教师1名,电工电子专业教师1名,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汽修实习指导教师1名,化工分析实验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
2、有志从事技工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品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4、专科以上学历,有从教或从事生产实践工作经历。
5、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以后出生)。
7、出具原任职单位同意参加此次招聘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职责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招聘通过专业知识考试、实作技能考试(说课)和面试等考察应聘教师的基本条件、专业基础和实作技能(教学)水平。具体时间及程序如下: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28日止,在临沧市技工学校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个人简历,以及原任职单位同意参加此次招聘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组织专业知识、实作技能实作考试(说课)和面试。其中,报考旅游专业教师、电工电子专业教师、汽修实习指导教师、化工分析实验员岗位的进行实作技能实作考试。报考德育教师、法制教育教师、中文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的进行说课。
(四)聘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考试办法
(一)临沧市技工学校 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专业知识、实作技能实作考试和面试计分办法及权重。专业知识和实作技能考试评分分别按100分计,其中专业知识考试占总评成绩的30%,实作技能考试(说课)占总评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20%。
(三)出题、制卷、笔试、阅卷、登分、实作考试(说课)、面试等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学校考核招聘工作小组负责。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知识考试,下午14:00-18:00进行实作技能考试(说课)和面试(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临沧市技工学校内。
六、聘用程序
(一)公布考试成绩。
(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果综合成绩出现平行分,以实作技能考试(说课)分数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参考人员笔试和实作技能考试两项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下,该岗位不录用。
(三)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体检。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
(五)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待遇
被学校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规定执行,享受学校现行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883—2158132
临沧市技工学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