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公安局招聘机关文职辅警公告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新兵办发〔2017〕174号)有关规定,兵团公安局决定招聘机关文职辅警12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参加2021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 笔试成绩合格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女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辅警岗位招聘需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4月25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xjbtgaj@163.com。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兵团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学习、遵纪守法等情况,特别注重考察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兵团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应聘人员对结果无异议,兵团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兵团公安局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
五、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6016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1353元),合同期内鼓励参加兵团各级组织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991-8862812
附件:
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1-04-15/74620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