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宣传思想工作,引导好、服务好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结合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用人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县委网信办1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名、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中心2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心宣传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系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三)在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马关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3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中共马关县委5楼),联系人:杨术香,联系电话:0876—7122018、18087651978,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需携带材料:
(1)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规范填写。
(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3)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核。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真实情况、与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学历、资格、年龄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凡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均参与面试,不按时间参与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竞争同一岗位出现拟聘用名额最后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3日下午14:30-17:30;
地点: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
3.相关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顺延下一名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审查环节。
(五)政治审查
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名者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并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足招聘名额时,按考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人员名单在县内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员与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签定聘用合同,招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县委宣传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初次聘用期限为1年,其中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工作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聘用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公益性岗位。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为3500元∕月(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2.聘用期间如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可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视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76-7122018(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
本公告由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7122018。
附件: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中共马关县委宣传部
2021年3月27日
来源:http://www.ynmg.gov.cn/info/1023/729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