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招音乐表演专业考试视频要求
2021-03-23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站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视频要求

一、有关视频拍摄规定

(一)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录制。视频横屏拍摄,考生全身展示。

要求:1.视频格式MP4,分辨率800×600(像素720P以上);

2.无抖动、无逆光,图象清晰、声音清楚。

(二)考生录制视频时,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下考生须面向录像镜头,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必须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若使用自带美颜或修图等效果的手机拍摄,应先关闭相关功能。

(三)考生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确保视频的真实性,考生录制的作品不得进行编辑处理,否则按作弊论处。

二、视频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1.自我介绍

2.考试内容:

(1)声乐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2)诗词朗诵(自选诗词一首)。

(3)乐理与视唱(构唱一个八度内的C自然大调音阶上、下行)。

(二)音乐表演(器乐)专业。

1.自我介绍。

2.考试内容:

(1)乐曲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2)歌曲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3)乐理与视唱(在基本音级上构唱一个八度内的大、小三度自然音程)。

(三)视频考试要求:详见样板考试视频。

三、考试安排

1.考生在考试前登录学院官网查看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登录超星学习通APP查看各专业相关考试信息。

2.考生根据考试视频内容要求录制考试视频,通过平台上传。

3.考生考试视频以MP4格式上传,视频文件名以报考专业+考生考号命名,文件内包含两个单独文件:

(1)个人介绍。

(2)考试内容。

文件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一旦出现以考生姓名或其他方式命名将视为弃考。

4. 应往届三校生领取考题、考试视频录制、上传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日,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24:00分;应往届普高生领取考题、考试视频录制、上传时间为2021年4月5日—7日,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24:00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确保视频的真实性,考生录制的作品不得进行编辑处理,否则按作弊论处。

5. 确需调整考试时间的考生须登录我院超星学习通平台提交考试时间调整申请。考试时间调整申请提交时间:2021年4月3日—5日,申请调整考试时间并审批通过的考生视频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4月11日24:00分。

6.参加考试的考生及时关注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和超星学习通平台及时了解学院考试动态,以免错过考试。敬请考生相互告知提醒。

7.考生如有疑问可以于2021年4月3日前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71—65167771、0871—68401489(咨询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8.考生关注云南文化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超星学习通发布的单招专业考试大纲、考试实施办法、视频要求说明。

9.考生录取以后,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诚信考试承诺书》《单独考试考生告知书》《准考证》进行身份确认。

10.考生报到两周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复核,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明确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招考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https://www.ynarts.cn/DisplayArticle?infoID=H7MBJi0iUP%2fg0OIesRAQyBuiNKMLBYOdxcKBZOL0vITkIM4IK0OydeFAlXBDyN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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