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3-19来源:玉溪人才网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职数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服从工作安排;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国家承认大专(含)以上学历;

4.食品、药学及化学相关专业;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明确报考岗位、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玉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院内2幢5楼507室;尹女士,电话:19169302368;办公室电话:0877-2011778)

现场报名须填写提交《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3.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后,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查看有关公告、信息,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记入综合成绩,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名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到县(区)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及人员管理

1.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由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2.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薪酬待遇、考核奖励等按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作息时间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为:工资2450元/月+五项社会保险。

(二)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按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有关规定执行,实行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含双休日)正常休息(单位统一安排值、加班除外)

六、其它事项

(一)当出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招聘的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首次聘用期满,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需要情况,由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0874351&cate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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