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及直属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11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包含: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二)在2021年3月8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部分岗位有职称或工作经验要求的,可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3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四)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仅限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五楼3室,咨询电话:0757-86773265、86790753。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等其他报名方式。

(四)报名所需材料:请报考者填写好《桂城街道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择业期内人员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择业期内人员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考程序

(一)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综合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3.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依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三)公示与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发现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六、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职位表》各职位招录人数仅为计划招录人数,我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四)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安排、成绩公告和录用公示)将于政府网站公布(具体路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组织机构>镇街>桂城街道办事处>通知公告,具体网址:

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c/tzgg/,请考生密切留意。

(五)报名时资格审查仅为初审,根据实际情况,面试及体检等环节还将进行复审。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单位将有权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签订协议后,单位将根据自身需要向劳动者提供岗位进行实习锻炼,实习期间按试用期待遇发放,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需实习期满3个月)再由单位安排劳动者正式入职。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予招录。

附件:1.职位表

2.桂城街道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

3.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4.专业目录表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附件1:职位表.xls

附件2:桂城街道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xls

文章来源:http://nhrc.nanhai.gov.cn/cms/html/14343/2021/20210310160441866480937/2021031016044186648093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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