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2-09-17来源:清城区人民政府网

为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经区委同意,决定从具有清城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大学生村官16名(详见附件2:《清城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职位分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对农村工作有所了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三)具有清城区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4、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从9月17日至9月28日(法定休息日不受理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现场报名:携带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镇党(工)委纪检组织办进行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认真填写好《清城区招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cqzkb@163.com。发送时,主题栏应写明所报考的户籍所在地街镇党(工)委,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电子邮箱回复为准。

3.证件材料:《清城区招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表》〔可登录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cheng.gov.cn)自行下载〕一式3 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同版相片3 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须持相关证明。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需在10月9日前提交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镇党(工)委纪检组织办。

(二)资格审查:由各街镇党(工)委根据职位和条件的要求对辖区内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确定笔试人员:各街镇党(工)委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上报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合格后确定笔试人员。复审后每个职位合格的报考人员少于3人的,则该职位不开考。

(四)准考证发放:10月17日至10月19日。采取现场报名的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镇党(工)委纪检组织办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笔试人员,可从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也可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镇党(工)委纪检组织办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 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1.笔试:由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笔试。笔试内容:申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部门提供。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由各街镇党(工)委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报送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公示:在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街镇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 天。公示期间,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拟聘人员的相关情况反映,并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

(九)聘用:公示后由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招聘对象进行岗前培训,签订聘任合同,并分别安排到村(社区)任职。

四、任职待遇

(一)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任职,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

(二)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享受在职村(社区)“两委”委员同等福利待遇。

(三)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限为3年。

(四)大学生村官政策保障:

1.大学生村官在聘用期间,其工作表现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经所在街镇考核称职以上的,推荐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属该村村民或社区居民的可作为村(居)委会主任候选人。

2.聘用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如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村(社区)党组织推荐,街镇党(工)委审核,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可签订续聘合同,续聘次数限为1次,期限3年,续聘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的相关政策待遇。

3.在村(社区)聘用满6年,其工作表现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累计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未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可优先聘用为街镇政府聘员。

五、管理服务

(一)大学生村官工作管理由街镇党(工)委负责。人事档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

(二)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所在街镇参照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考核办法进行,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取消相应待遇,不再列入大学生村官管理范围。

(三)大学生村官要自觉接受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按照分工,尽职尽责,发挥好作用。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居)委会工作,街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附件:清城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考咨询电话

附件:清城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职位分配表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4日

附件:清城区招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清城区招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表.doc》来源于清城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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