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现有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
1、教务科研处副处长1名;
2、校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1名。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要求: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教育事业,努力探索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规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善于团结,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情趣健康,遵纪守法。
2、业务能力与素质要求:具有承担岗位职责所具备的教学、科研任务的理论素养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3、学历和工龄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5年(含5年)以上工龄;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年(含2年)以上工龄。
4、教务科研处副处长职位任职资历要求:现任副处级职务,或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含5年)以上高校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并且具有教学或科研管理经验。
5、校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职位任职资历要求: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正科级时间2年(含2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副科级时间4年(含4年)以上,或现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时间4年(含4年)以上。具有学生或共青团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学生或共青团管理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
6、年龄要求:教务科研处副处长职位要求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校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职位要求在33周岁(含33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以上工龄、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范围
全校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在编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争上岗。
四、程序和方法
1、动员部署、公布方案(9月17日—19日)。
召开学校各系、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公布竞争上岗职位。或在学校校园网上发布竞争上岗公告,公布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及报名截止时间等。
2、公开报名(9月20日—24日)。
以个人自荐为主,也可通过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的办法报名,报名时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报名表统一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9月25日—27日)。
根据竞争上岗岗位要求,由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校党委批准后,公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4、竞职演讲及民主推荐(9月28日下午3:00)。
组织报名者进行竞职演讲,时间应在6-10分钟。演讲内容应包括做好竞争岗位工作的基本设想、主要目标及完成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个人的主要经历、特长、竞聘优势等。民主推荐在竞职演讲后进行,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为学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酝酿、考察(9月29日—10月上旬)。
根据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等综合结果,由组织部提出考察人选,报学校党委同意后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6、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10月中旬)。
7、任前公示(10月下旬)。
经党委研究任职的人选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同时受理来信来访。
8、任命(10月下旬)。
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校党委任命并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竞争上岗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陈文开同志担任,成员由学校党委委员、学校纪委有关领导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蒋彦忠同志兼任。
特此公告。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7日
2012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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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doc》来源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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