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1-01-23来源:龙岗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3名,三级主办及以下职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2名。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试用期满并已转正定级;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3.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以现场报名或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园路1号南湾街道办事处A202室,联系人:胡先生/周小姐,联系电话:0755-89609622(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5日止(或视报名情况适当延长)。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一并发送至邮箱nwzzb@lg.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岗位编号+姓名+手机号”)。

(1)《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word文档及个人签名的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岗位编号+姓名+手机号”。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的扫描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然后上传扫描件,考核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个人鉴定材料(500字左右)。

(5)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结合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和职位需求,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不符合选调资格和职位需求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以面谈形式开展,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考核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当比例低于1:5时,所有符合选调研判对象均安排参加面谈,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与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参加考试。

面谈由龙岗区南湾街道组织,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及面谈情况,由龙岗区南湾街道确定考察对象,并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现实表现鉴定。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龙岗区南湾街道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龙岗区南湾街道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2月28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职位的最终人选由龙岗区南湾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职位选调。

(四)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不得高于现职位的职务层次,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职位确定(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8511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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