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委组织部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公告
2020-12-22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2021届优秀

大学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攀枝花市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1.职位(一)、职位(三):2020年12月27日(上午7:30-8:30);

2.职位(二):2020年12月28日(上午7:30-8:30);

3.职位(四):2020年12月29日(上午7:30-8:30)。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后续面试。超过8: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审查地点:梨园祥丽雅阁酒店16楼(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一号攀枝花大厦)。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国(境)内考生需准备:

1.《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经学院、学校同意推荐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7.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需提供奖励证书原件(或评定文件)及复印件1份;

8.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或评定文件)及复印件1份;

9.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5、6、7、8、9项根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的内容提供。

(二)国(境)外考生需准备: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

7.专业证明材料1份。所学专业名称与四川省面向该校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所规定的选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三)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面试安排

1.职位(一)、职位(三):2020年12月27日;

2.职位(二):2020年12月28日;

3.职位(四):2020年12月29日。

面试地点:梨园祥丽雅阁酒店(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一号攀枝花大厦)。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7:30至8:30,8:30后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关于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及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3.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选调资格。仍处于新冠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选调资格。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过程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不清楚事宜,请联系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12-3350424。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2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E3578DDD47ECC7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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