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吉县2020年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12-04来源:太原市三支一扶信息网

临汾市吉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吉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按照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报名时尚未取得护士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者,被聘用后必须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护士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否则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8点至2020年12月 18日18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

报名相关信息查询网站: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

2. 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吉县卫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吉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吉县卫体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于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网络报名截止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网络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18:00。(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先缴后退。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2020年12月22日12:00前到吉县卫体局核实确认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5.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查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打印遇问题,请与县卫体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环节须提供本人健康绿码、行程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及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第一部分:公共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分值20分;

第二部分:医学基础、专业知识,分值80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按时参加笔试。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开考比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

(6)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卫体局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从笔试及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和退伍证。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县卫体局制定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分别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吉县卫体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在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县卫体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经县卫体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纳入差额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内县财政同样保障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与全县其他差额事业单位人员相同,并同时享受县招才引智相关优惠政策。

4.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私自外出进修学习,不准调动,不准辞职,不得参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招录、招聘考试,合同期满后方可调离。

5.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疫情防控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确保考务安全的要求,应考人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 应考人员须持健康码“绿码”和近14天行程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

2、提供近14天的体温单及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统一模板)。

3、考前14天内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要在考前3天报告吉县卫体局。

4、考试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注意个人防护,需佩戴口罩。

备注:

1、打开微信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点击防疫健康码;打开支付宝,在主页点击领取健康码或搜索“健康码”,完成信息输入即可获取。

2、打开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授权查询即可。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县卫体局负责解释,未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许可,不得转载。

咨询电话:0357--7925090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吉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4:近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表

吉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日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12/03/10358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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