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向2021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考聘教师公告(2020.1
2020-11-23来源: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1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2020.11)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教育研究院等56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40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滨江区《关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区办[2016] 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0.1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2021届毕业生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2)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方向毕业生。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二)在职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1970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2.纳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年龄在45周岁(1975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高层次人才(含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的在职教师。

3.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级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1980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教师。

4.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杭州市范围内在职教师。

5.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5岁以内。

(四)非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在报考时须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1。报名时间:自11月19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除外)。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并进行面谈。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及面谈情况,确定报名对象是否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的3倍,可采用量化筛选或笔试形式,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考核内容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四)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时间2020年8月1日以后。

2021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1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姚老师,87702425;郑老师,87702530(工作日)。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0.11)》

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亲属关系申报表》

附件:

附件1:滨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招聘教师计划表(2020.11).xls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20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hhtz.gov.cn/art/2020/11/19/art_1485978_59020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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