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11-18来源: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站

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差额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我院本次面向全国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相关薪酬待遇按照我院编外合同制职工相应岗位的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等;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即197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即197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信息

通过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11月17至11月30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登录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732,进入“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

(2)注册:考生需在网上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时请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3)报名:登录用户,填写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在检查好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及有效证件。

3.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后上传);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应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证书和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1);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需要工作经历职位上传工作经历证明(盖章)。

4.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0日-11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0年11月30日17时(报名期限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20年11月30日(报名期限最后一天)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根据具体通知登录“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3)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卫健委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持本人亲笔手写签名的《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应聘医生、护士岗位者提交执业证、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业务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

(1)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及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廉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2.联系人:王老师、冯老师

3.联系电话:0898-65388205

4.监督电话:0898—65351946

5.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38760

附件:

附件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notice/?doc_id=1844&EXAMID=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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