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2020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20-10-28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临夏县2020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根据《临夏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方案》规定,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名,其中,灭火救援岗位7名(仅限男性)、车辆驾驶岗位3名(仅限男性)、消防文员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临夏州户籍未就业人员。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聘用灭火救援岗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6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放宽至28周岁(1992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cm,符合国家征兵体检标准。

(七)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或有消防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军人优先;熟练掌握汽车驾驶、装备维修、计算机操作、会计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建档立卡户优先。

(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0月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临夏县消防救援大队(临夏县人民医院隔壁)。

3.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不可以委托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临夏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近期蓝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6张)以及符合优先聘用的其他证件(退伍证、驾驶证、执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临夏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原地跳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实施。

车辆驾驶、文员等特殊岗位体能测试可以放宽。

2.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标准》实施。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将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车辆驾驶、文员等特殊岗位体能测试可以放宽。

3.心理测试和面试

从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心理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确定

考核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比35%、岗位适应性测试占比35%、面试占比30%的权重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35+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0.35+面试成绩×0.3,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拟录取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对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岗位执业资格人员、建档立卡户优先录用。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在征兵机构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录组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五)政治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列为拟录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不合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七)聘用

从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和聘用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灭火救援岗位7名、车辆驾驶岗位3名、消防文员岗位2名)。

五、招聘录用

(一)岗前培训。对拟录用人员由临夏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队列训练、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与临夏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不超过两期。

(三)合同解除。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管理及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坚持与行政编制消防员相同的管理方式和训练标准,主要担负防火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在确保人员在岗的情况下,每月轮休8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一)基本工资2800元/人·月,消防员高危职业津贴和值班、执勤补助600元/人·月。

(二)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由临夏县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交由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为保证招录工作公正、公平,招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告、考试成绩、政审合格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临夏县纪委监委 0930-3222155

咨询电话: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3222015

临夏县应急管理局0930-3223816

临夏县消防救援大队0930-3223166

附件:临夏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http://www.linxiaxian.gov.cn/Article/Content?ItemID=8f81d3fc-a7bb-44ca-9d9b-fa75785749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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