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10-14来源:江苏省人社厅网站

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江苏理工学院(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年龄可放宽5岁。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

(一)报名时间、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00-2020年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00-2020年12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00-2020年12月3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00-2020年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理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试讲、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条件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二)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江苏理工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前由江苏理工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含学历认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

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拟聘用人员与江苏理工学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953102  0519-86953100

联系人:  张老师         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江苏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953051联系人:  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理工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岗位表.xlsx

信息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10/12/art_78506_9533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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