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2020年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
2020-10-10来源:成都市人社局网站

都江堰市2020年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

经研究,我市将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到我市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

1.高中(10个)

学科 学校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心理学 政治 生物
都江堰市教师管理中心下属高(完)中 10 2 1 2 1 1 1 1 1

2.初中(7人)

学科 学校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心理学
都江堰市教师管理中心下属城区初中(九年制学校) 7 2 1 1 1 1 1

3.机动指标(不超过3个)

用于以上专业以外的四川省籍优秀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学历、专业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对象为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部属师范院校四川省藉2021年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名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地点:

1.西南大学校内考生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招聘大厅(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2.其他高校考生报名地点:海宇温泉酒店大堂(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8号)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免费师范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自荐材料,若已取得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请一并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3.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学科报名比例不限。

五、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

六、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考核时通知。

七、确定人选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新大学生表现进行合议,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底的原则确定人选或空缺。由市教育局与确定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八、体检与考察

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拟接收人员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增加尿检项目,有吸毒史的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环节中如出现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备注

(一)招聘(引进)新大学生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不能提供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后考证”文件精神,此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但若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但一经聘用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引进)人员执行事业人员工资及有关待遇。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或取得海(境)外知名高校(毕业当年所在学校QS排名前100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享受都江堰市引进人才待遇。本次招聘(引进)人才按照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8年。公费师范生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6年。

十一、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同时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7118848

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教育局李老师15202816850

附件:1.都江堰市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

2.都江堰市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都江堰市2020年到校招聘工作小组

2020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31/2020-10/10/content_c10f9b741da144c686c3bed48a6129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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