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和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公告
2020-09-24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阳春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和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阳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阳就函〔2020〕1号)和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208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公开招聘8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和18名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聘用期限2年。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需求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以上岗位的人数、专业、学历、户籍要求和岗位待遇详情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描述

(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

(四)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阳春市人社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河西迎宾大道331号306室);

2、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报名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两寸彩色免冠标准相片4张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料。

3、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1)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需提供《扶贫卡》复印件;(2)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3)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10月30 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10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阳春市人社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河西迎宾大道331号306室)。

(四)报名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将电话联系本人,未及时补充材料或无法联系的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优先聘用原则

坚持优先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排序招聘原则。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具体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1.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单位招聘人数,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剩余岗位,以其他毕业生分数排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2.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多于单位招聘人数,则以困难高校毕业生分数排名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并进行面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六、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方法参照市事业单位招录方法进行,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合格分数线按总体成绩水平划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面试事项。

(二)面试

按照“优先聘用原则”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对象比例不超过1:3(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成绩相同的,视为面试并列;面试参照市事业单位招录方法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的,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成绩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阳春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体检标准。

八、考察及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岗位组的进行择岗安排,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凡是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公示不通过的、自动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如某一岗位空缺,可从其他岗位按总分最高分进行调剂。

岗位所招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期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补录,岗位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其他情况不再安排补录。

九、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 天。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阳春市人社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开具聘用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通知书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十一、人员工资待遇

(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补贴待遇参照我市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补贴待遇参照我市基层社会工作者工资水平发放待遇。

十二、注意事项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应聘人员本人的动态“粤康码”,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 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粤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如“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1、阳春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和基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docx

2、阳春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和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482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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