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民政系统)资格复审通知
2020-09-09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

呼和浩特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民政系统)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民政系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金桥技术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民政福利院区内)。

(三)相关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四)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七)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报考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十)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十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考生须佩戴医学口罩,携带彩色“电子健康码”(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考生须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彩色“鼠疫防控健康码”参加资格复审。

2020年9月8日

来源: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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