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规定,现就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及公务员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要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201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填报《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须在新录用公务员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表》上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未填写《高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转正定级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由单位政工负责人员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市政府办公楼424房间)领取,干部履历表要在政工人员指导下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笔、逐项详细填写(培训情况少于三个月不要写),不得涂改,贴2寸彩照。
四、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对考核合格的新录用人员按公务员登记的规定和程序,填报《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五、《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均用16K纸正反面打印,落款时间暂不填写,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以上材料准备好后,于2012年9月11日前由单位政工人员负责将上述材料报市公务员办公室(市政府办公楼418房间)。
电 话: 7560274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3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公务员转正定级及登记相关表格》来源于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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