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砀山县2020年特岗 资格复审公告
2020-09-02来源:砀山县人民政府网

砀山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拟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防疫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及签订协议等各个环节,均需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二、资格复审对象

安徽省教育厅2020年9月3日公布的砀山县特岗 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中的所有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审核岗位分组、地点

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8:00-11:30,审核报考语文1、语文2、数学1、数学2岗位考生;下午13:30-16:00,审核报考英语1、英语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考生。

地点:砀山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材料

温馨提醒:因资格复审时间紧(省厅要求2020年9月7日上午12点前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导入特岗 系统),因此,考生看到公告后,要提前准备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做好资格复审的准备工作。        

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并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人学生证、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⑤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⑥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请提前按照《2020特岗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顺序排序。

五、资格复审递补

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在“砀山教育发布(砀山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6日下午3:00—5:00,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地点:砀山县教育局(道北中路15号)五楼大会议室。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同上。

六、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时间要求严格,后续各环节的相关公告均在“砀山教育发布”(砀山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砀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微信公众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4.请各位考生注意应对天气变化,按照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提前规划好乘车路线,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咨询电话:0557—8021227

附件:附件1、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砀山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ngshan.gov.cn/gsgg/14201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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